社會福利署自2020年起委託本會協辦「就業支援服務」,提供以家庭為基礎的一站式綜合就業援助服務,鼓勵及協助年齡介乎15至65歲、身體健全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失業人士及領取綜援而有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服務使用者)消除就業障礙,增強受僱能力,使他們能找到有薪工作,繼而達致自力更生。

服務對象

年齡介乎15至65歲,身體健全而申領綜援的以下人士︰
(1) 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或工作時數少於社署所定標準的人士;或
(2) 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

服務內容

(一) 個人就業援助服務
  1. 為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或工作時數少於社署所定標準的人士提供的就業援助服務
    – 定期與服務使用者晤談並提供就業建議;
    – 幫助服務使用者訂立個人求職計劃並定期作出檢討;
    – 協助服務使用者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及安排就業選配;
    –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以安排他們接受其他合適的就業援助服務及考慮轉介服務使用者接受福利服務;
    – 向成功就業的服務使用者提供最少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就業後支援服務,鼓勵服務使用者持續工作;
    – 安排與就業有關的訓練,例如基本社交技巧、求職技巧及技能提升的訓練;及
    – 轉介合適的服務使用者參加勞工處的「展翅青見計劃」。
  2. 為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的就業援助服務
    – 定期與服務使用者晤談並提供就業建議;
    – 提供輔導服務以強化服務使用者的就業意欲;
    – 協助服務使用者訂立個人求職計劃並定期作出檢討;
    – 協助服務使用者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及安排就業選配;
    – 安排與就業有關的訓練,例如基本社交技巧、求職技巧及技能提升的訓練;
    – 提供其他的支援服務,例如照顧子女的資訊;及
    – 向成功就業的服務使用者提供最少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就業後支援服務,鼓勵服務使用者持續工作。
(二) 短暫經濟援助

為有需要的服務使用者提供及時的經濟援助,協助他們應付在尋找工作期間或就業初期所需的開支及接受工作體驗服務的交通費。

        如欲查詢有關『就業支援服務』的詳細資料,請致電以下服務中心。

聯絡及查詢

西貢區

地址:新界將軍澳寶林邨寶寧樓301-307室
電話:2217 6080
電郵:emss11@ntarc.org

粉嶺區

地址:新界粉嶺嘉福邨嘉福商場地下12號舖
電話:2669 0222
電郵:emss23@ntar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