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務員基礎證書
教學方法
課堂教授、示範及實習
時數
132小時(訓練期約8週)
上課地點
上水課程目的
讓學員掌握基本的顧客服務及銷售技巧,認識貨品管理、店舖運作及收銀程序,協助學員建立信心,以應付行業的入職要求
課程對象
有意投身零售業,入職店務員或從事相關工作的失業或待業人士
訓練內容
單元 | 內容 | 訓練時數 |
---|---|---|
(一)行業簡介 | 1.行業簡介、特色及發展趨勢 2.店務員的基本條件、角色、職責與操守 |
4 |
(二 ) 店舖實務 | 1.行業術語(如顏色、數目、SIZE) 2.商品包裝、分類、貯存及訂購 3.店鋪環境衛生及門面清潔 4.店舖運作 5.店舖保安 6.商品管理及保安 7.廚窗佈置、商品展示與陳列技巧 8.條碼及零售系統簡介 9.收銀程序及有關儀器的使用 10.辨別偽鈔的技巧(如人民幣) 11.銷貨記錄及存貨核對 12.退回商品的處理 13.突發事件處理(火警、水浸、停電、打架) 14.個人形象 15.筋肌勞損及提舉搬運技巧和滑倒的預防及處理 |
48 |
(三)顧客服務 | 1.優質顧客服務定義 2.銷售技巧 3.溝通應用技巧 4.顧客服務應用技巧 5.認識消費者行為學 6.處理顧客查詢及投訴和應對技巧 7.如何保持及提升優質顧客服務 |
30 |
(四)職業應用語文 | 1.就業英語訓練 2.就業普通話訓練 |
16 |
(五)個人素養 | 1.自我認識及管理 2.思維及情緒管理 3.工作服務文化及技巧 4.溝通技巧、人際關係及團隊精神 |
20 |
(六)求職技巧 | 1.求職及面試技巧 2.相關條例簡介 |
12 |
(七) 課程評核 | 期末考試 | 2 |
合計: | 132 | |
評估: 1.持續評估(40%):角色扮演及「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單元評核。 2.期末考試(60%):筆試 註:培訓機構須為所有完成課程的學員(即出席80%的學員,包括課程評核中及率達格或不及格的學員)於完班後提供3個月的就業跟進服務。 【本課程大綱的內容或須因應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就課程進行評審時所提出的意見、相關法例的修訂、相關牌照或行業認證要求的轉變等情況而作出修訂。課程大綱以僱員再培訓局最新公佈的版本為準。】 |
預計上課日期
以下所列出的課程資料,包括上課地址、上課時間、均以上課通知書作準,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需查詢實際的開班資料,請與中心職員聯絡。
上課地點 | 上課日期 | 狀態 | 報名 |
---|---|---|---|
上水 | 待定 | 待定 | 立即報名 |
入讀資格
- 中三或以上學歷程度;或小六學歷程度,及具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及
- 能閱讀及書寫一般中文;及
- 略懂英語及普通話;及
- 須通過面試;及
- 對零售店務工作有興趣;及
- 具就業意欲
畢業要求
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方獲頒畢業證書:
(i)學員的總出席率須達課程的最低要求(80%);及
(ii)必須於課程評估考獲整體及格分數;及
(iii)必須於期末筆試考獲及格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