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普通話 II 基礎證書 (兼讀制)
教學方法
課堂教授、角色扮演、小組討論
時數
60 小時
上課地點
屯門課程目的
鞏固學員的語音知識,加強聽力訓練,掌握較複雜的商業會話、溝通方式和商議技巧。
課程對象
有志透過普通話基礎技能訓練加強個人在就業市場的競爭力及留職能力的人士
訓練內容
單元 | 內容 | 訓練時數 |
---|---|---|
(一)技能訓練: 語音訓練 | 鞏固拼音知識、鞏固語音知識、粵普詞彙比較、粵普語法比較、綜合拼音練習 | 15 |
(二)技能訓練: 聽力訓練 | 1.工作溝通對話、簡單報告、討論、綜合聽力訓練 2.語音知識總複習 |
15 |
(三)技能訓練: 會話練習 | 日常對話、工作場所應對、討論和提議、介紹工作、會話複習、報告工作過程、解決問題的方法、小組討論的技巧、綜合會話練習 | 29 |
(四)課程評核 | 1.期末筆試 2.期末實務試* |
1 |
合計 | 60 | |
*學員完成上述訓練時數後,須於課程以外的時間在培訓機構進行實務試。 評估: 1.持續評估(40%):包括筆測及口測 2.期末考試(60%):包括筆試及口試 【本課程大綱的內容或須因應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就課程進行評審時所提出的意見、相關法例的修訂、相關牌照或行業認證要求的轉變等情況而作出修訂。課程大綱以僱員再培訓局最新公佈的版本為準。】 |
預計上課日期
以下所列出的課程資料,包括上課地址、上課時間、均以上課通知書作準,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需查詢實際的開班資料,請與中心職員聯絡。
上課地點 | 上課日期 | 狀態 | 報名 |
---|---|---|---|
屯門 | 待定 | 待定 | 立即報名 |
入讀資格
- 中三學歷程度;或小六學歷程度及具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及
- 持有由僱員再培訓局頒發的「職業普通話I基礎證書(兼讀制)」;或具初級普通話程度(完成不少於60小時普通話課程);或通過評核測試。
畢業要求
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方獲頒畢業證書:
(i)學員的總出席率須達課程的最低要求(80%);及
(ii)必須於課程評估考獲整體及格分數(50%);及
(iii)必須分別於期末考試各部份(包括筆試及口試)考獲及格分數(50%)